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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1章 契约定

面对这种无形的交易,詹徽沉思片刻后,最终选择了妥协。

三日后,江南布政使詹徽在曹国公李景隆的担保下,与以陆家,周家,余家为代表的江南皇商签订一个五百万两银子的欠条。

为期一年半,截止到永兴四年正月初一,若是违约,詹徽要支付利金,也就是利息,按照借出银子的多少来算。

双方定下是一成的利息,如果詹徽超出所订日子不还钱,到了永兴四年,他就要多偿还五十万两银子,之后本金加利息一起算,利滚利,直到全部还清。

之所以定下如此高的利息,就是怕詹徽到时候赖账,虽说有曹国公作担保,那也要多一层保险。

另外,商人本来都是唯利是图,他们也想从詹徽这个布政使身上捞点。

詹徽可不是一般的布政使,他是掌管江南富庶之地的封疆大吏,说他是大明第一布政使一点都不为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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